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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8月底,某公司从宁波海运出口到美国的一批缝纫机配件和人台。此货是同丽水的另一家工厂一起拼柜的,货代报关后正常出口。货代将100元报关费开给了我们,我们及时付了费用,1个月后,货代说,丽水工厂不愿意承担所有的包干费,要求按照立方平摊包干费,为了能及时拿到退单,我们拿到发票后及时付清了随后开来的包干费,并向你催讨黄单,货代答应当天寄单给我们,但过了一个星期也没有拿到,当再次去催讨的时候,货代才告之,此票黄单还未退,因船代发错舱单信息,目前还在改,并承诺快改好了,要我们不要着急,尽管每天催着他们去办,但得到的答复都是这样:“再等几天,马上就退下来了,海关退下来了马上给你寄,不退,你催着我也没用。”眼着离3个月还差一星期的时候,货代担心不能及时拿到黄单,影响我们退税,提醒我们去国税办理延期,但他又不能提供有船公司盖章的申请表,我们无法办理延期,所以除了等他能及时拿到黄单,没有其他办法了,幸亏,在最后关头,从海关退下来了,才避免了退税损失。从这一事例中得出这样一点:货物出口以后,尽量早点支付费用,早点去催单,这样万一有什么改单的,也好及早做准备,不必搞的如此慌张。 |